突厥,继匈奴之后又一个在北亚草原兴起,令各国、部落闻风丧胆的游牧民族。
关于它的由来众说纷纭,但总结起来加以分析就会发现,全都和“狼的子孙”这一传说有关。
传说,突厥的祖先是匈奴人的一支遗民,居住在西海之右,独立成为部落。后来被邻国攻破,全族男女皆被屠戮。
只剩下一个十岁男孩时,邻国的士兵看他年纪幼小,不忍继续杀害。于是砍断他的双臂、双腿,丢在了草泽之中,任其自生自灭。
或许是天也不忍,茫茫大地之中走来了一头母狼,总是叼来一些肉喂养他。等这孩子长大了,便和母狼结合,怀上了孩子。
邻国的国王这时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个孽种存活,于是又派出重兵追杀。当领兵的使者找到这个残废时,那只怀着孕的母狼也在一旁。
使者审时度势,决定先杀狼,后杀人。
正要下令动手,忽然天现异象,一人一狼就那么凭空消失了。
后来根据突厥人口口相传的传说才知道,当日祖先和那头母狼竟然被瞬间移动到了西海之东,也就是高昌国西北的某山之中。
山上有一个洞穴,穴内有平壤茂草,舒适宜人。西北群山周回数百里,兼且四面环绕。他们就一直躲在那个洞穴里面,生下了十名男婴。
等男婴们长大了,又各自外出娶妻回来。
如此过了好几代,繁衍了好几百户人家,才走出大山,以突厥为名,开启了威震天下的霸图之路。
突厥人感念当日祖先生存之艰辛,又为报答母狼的喂养厚恩,遂以狼头作为自己部落的旗帜图腾。
同时亦是告诉世人,那个命不该绝的匈奴遗民又回来了!
殷禹此时手握钢刀,站在右虞候前军跳荡队中。
遥望着不过五六十丈远,在泾河对岸的乌泱泱的突厥大军,心脏已忍不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。
他看着那随风飘扬的狼头大纛,想起了行军路上皮六曾提起的这个突厥传说。
下了一夜的大雨终于在清晨时分停住,迎来了久违的曙光。
而唐军就在这之后吹响了号角,士卒们连饭都没吃,便匆匆赶赴五陇阪列阵御敌。
和昨天彼时一样,还是在这五陇阪上,还是面对着十万突厥大军,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李世民决定全军出击,不留任何后路作生死一搏。
这就意味着此仗是许胜不许败!
然而三万大军究竟有几个人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,谁也心里没谱儿。
眼下唯一振奋士气的就是李世民竟然身先士卒,亲到前军指挥冲锋。
要知道,依照寻常将领的排兵布阵,元帅应当稳坐中军,居中调度。可李世民这回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。
其目的自然不言而喻,就是为了给全军做出表率。
面对实力悬殊的对手,如果己方元帅还顾惜自己的小命,又怎么能让手下将士甘心用命呢?
可只有殷禹从中看出了李世民心中的那一丝胆怯,如果不是无计可施,又何必行此险着。
“秦王,我们又见面了。”
河对岸领先在大军之前的一名虬髯大汉如电般的犀利眼神射来,声音雄沉,散发出一股睥睨天下的霸气。
正是突厥大可汗颉利。
他大概四十岁左右,方脸高鼻,目光锐利的好像老鹰,身穿翻领紧身长袍,头戴忍冬花草纹黄金王冠,确实生就一副霸主姿容。
配合上身后持刀列戟的无数兵马,为他迫人的气势更增强几分。
李世民按辔马上,隔着泾水河岸,朗声笑道:“可汗一夜未见,似乎憔悴了许多,恐怕昨夜没有睡好吧。”
颉利双目闪过一丝凶光,哂笑道:“夜里来了几条野狗,就让儿郎们顺手打猎,砍了几颗狗头下酒,多谢秦王关心了。”
“那真是太巧,”李世民一副惊讶的表情,“我军昨夜也是收获颇丰,割了几条狼肉,饱餐一顿哩。”
两人唇枪舌剑你来我往,就是对昨晚偷袭之事不加以挑明,皆因双方都没从对方手里讨到便宜。
颉利笑道:“秦王若肯投降,本汗念着当日唐主面北称臣的情分,必会厚待于你,免致英年早逝,悔之晚矣。”
李世民却摇头笑了笑,道:“可汗说笑了,当日协定,贵我两国不过互为盟友,何来从属关系?更何况可汗忘了当日柔然锻奴吗?恕世民实在不敢高攀。”
乍听见锻奴两字后,颉利原本平静的脸色陡然现出森寒的杀意。
他原本爱惜李世民这个人才,才会苦心劝降,而就在刚才的一刹那他决定改变主意了,非要活剥了这小子不可!
原来,当年突厥还未扬名天下时,曾依附于强大的柔然部落,专门替它打造兵器,因此被其称为锻奴。
后来突厥在各方势力之中夹缝求生,实力日益壮大,于怀荒镇北部大败柔然,其部众几乎全部归降。
此一役顿时轰动草原,亦奠定了突厥往后草原新主的地位。
如今它已成为一方巨擘,各国、部落见了哪个不是礼敬三分。
却没想到有朝一日会被人当众揭了老底,又提起这件不光彩的往事。
颉利当下眼中寒芒闪闪,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杀伐气息。
沉声道:“请突利可汗先为我拿下这黄口小儿!”
一旁的突利闻言不禁皱了皱眉,他的脸色有些苍白,显然是昨晚受伤失血过多导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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