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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斯驾着马车过桥。
平夷卫有些疑惑,今日不是王爷的寿宴么?为何在这深夜,突然间这么多达官显贵要过桥?发生了什么事?
各式奢华的马车出了租界,浩浩荡荡的朝着港口的方向而去。
康斯看到了在路边玩泥巴的乞儿,对,正是不久前给徐知行指路的那个孩子。
两人对视,乞儿看着马车上的康斯,露出了憧憬的眼神,在他看来,能成为明人贵族的马夫,便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。
他并不认识康斯,但他为康斯工作,或者说,他为一个,为康斯工作的人工作。
就在康斯写下那张纸条不久后,王府外,东兰登集团的某个据点中,一台电报机发出了一则消息:
「为徐知行指路,港口,刁三的走私船。」
其实刁三猜错了过程。
康斯根本就没有派人跟着他的手下,这个罪夜之王神通广大,但还没有神通广大到这个地步,如果是跟踪,也根本来不及给徐知行提供消息——消息,具有时效性,总是要有传递的时间。
康斯甚至都不是十分确定刁三的手下会掳人,但如果他们真的掳人了,康斯便知道他们要去哪儿。
因为人在极端情况下,如果要逃,或是找一个躲藏的地方,肯定会下意识找自己觉得最安全的地方。
对刁三的人来说最安全的地方在哪儿?
在海伯尼亚岛,在他走私火丹的据点。
这座城市,这座繁荣的,宏伟的城市,是用兰登人的血肉铸就的。
但并不是每一个兰登人都有幸分享它的繁华。
贵族与工厂主们靠鲸油赚了钱,榨干了兰登人的血,把哺育了这个民族上千年的母亲河变成一汪死水,然后搬进租界,和来自东洋的贵胄们把酒言欢,将一地狼藉留给街头的妓女与乞儿。
他们,背叛了自己的血。
他们认为那些油街上的渣滓,就像是炼油后的废料,随手丢弃即可。
康斯驾着车,朝港口疾驰。
他看到了这座病痛缠身的城市,看到了泥泞大街上,面黄肌瘦,两眼无神的兰登人。
他们中无人认识驾车的康斯。
但康斯,却认识他们中的不少人。
因为他,是这些人的「朋友」,东兰登集团所赚取的资金,除了投入再生产之外,几乎全部回馈给了社会,虽然均分下来不多,但至少能让这些底层的穷人吃上一口热饭,活下去。
而康斯所需要的,不过一句承诺:「朋友之间,要互相帮助。」
那些大人物们,认为这些人是无用的废料,但是没有他们,我也不可能在眨眼之间,为那位爱迷路的小侯爷串出一幅通往终点的地图。
他们不知道自己抛弃了什么东西,他们以为拥有了刀,便是拥有了力量,殊不知,真正的力量,是握刀的手。
造出这条手臂,然后,在某一个恰当的时间,自然而然的,它便会去握住一把刀,这把刀是长公主也好,徐知行也罢,总之,当它需要的时候,刀,自然会出现。
接着……
血的背叛,需以血偿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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