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者是“闺蜜”,这个词其实很精准到位,不管是女孩的男闺蜜,还是男孩的女闺蜜,都是比好朋友更进了一步。两人志同道合,无话不谈,有时甚或腻在一起,随时随地替对方设想,无条件帮对方的忙。
接着就是“男女朋友”,这是以谈婚论嫁为目的的恋爱关系了,双方坠入爱河,恩恩爱爱,甜甜蜜蜜,常伴有拥抱、接吻等亲昵举动发生。
还有就是“未婚夫妻”,这里指的是已经订婚或领了证的,随时都能走进婚姻殿堂的那种关系。
修成正果,就成了“夫妻”了,那是男女关系的最高境界了,两人共同组建家庭,生儿育女,成为社会的一个基本元素。不是有话说吗,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,都是耍流氓。
这六类未必是要循规蹈矩地前后关联,像闺蜜这一级就不是必须经历的一级。
反倒是进入了这一级,关系都这么铁了,却不能再进一步,说明对方很可能只是把你当作哥们、姐们,并未将你当成婚姻嫁娶的对象,成为夫妻的概率并不高。
这六类也不是非得按部就班地递进,比如说那种一见钟情、私定终身的,很可能从普通朋友连跨几级,一跃成为未婚夫妻。
当然这六类之外,还可以加一个分支,那就是情人了。不想结婚,或某方业已在婚,还腻在一起,不管是精神上、或是身体上,已然出了轨,这种关系通常不为人所接受,不受保护,甚至受到道德礼法的谴责。
还有人说,要再加一类,就是在初级阶段加个陌生人这一级。陌生人就是不认识,没有接触过,谈何男女关系。
今天一时兴起,把男女关系,分成了六类,乃一家之言,认为不妥,可以商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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